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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美国创新驱动时,中国在干什么?
时间:2017-03-29    来源:知了网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文献部 张永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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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天国与中国近代专利制度发源


19世纪,美国农业创新进展迅速,造就了高度发达的农业经济。为了鼓励农业创新,1860-1880年,美国开始了一场专利大跃进。19世纪后期,美国的专利创新机制更加完善……

在距美国5000多公里的中国,1864年,一场轰轰烈烈的农民运动——太平天国运动在清政府历经13年的打击和镇压下宣告失败。这场被后人誉为封建社会农民运动巅峰之作的浩劫,有太多值得定义、研究和争论的地方,但是很少会有人将这场运动与改革开放后才逐渐为人熟知的专利制度联想到一起。然而,历史恰恰就是这么的出人意料,在这个王朝行将结束的1859年,太平天国颁布的《资政新篇》里,就闪现了近代中国的专利思想和专利制度的雏形。众所周知,当代中国的专利制度的建立不过三十余年,但是距今150余年前的中国土地上,就已经有人提出了涵盖了专利主要要素的专利政策主张。这其中的具体情况又是如何呢,且让我们一起去探究一下。

一、《资政新篇》的来龙去脉

(一)历史背景

十九世纪中叶的中国,由清帝国看护了两百多年的大门,几乎是在眨眼之间就被资本主义列强打开,延续了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也逐渐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古老国度的人们,在惊讶、挫败、愤懑之后,也开始了不屈的反抗,这反抗不同于以往,同时肩负起了反帝反封建的双重任务。与此同时,起始于18世纪60年代的工业革命,到了19世纪中叶已经趋于成功,其对全世界的影响之深,也随着鸦片战争的硝烟进入到中国这片土地,各社会阶层的敏感人士已经开始感知并学习这个新兴事物。

彼时,中国的资产阶级刚刚萌芽,资本主义正强行进入中国市场。太平天国运动爆发于第一次鸦片战争之后的第11年,以宗教起家,成立拜上帝会,却发布了满足农民阶级幻想的《天朝田亩制度》,在王朝后期,又推出了资产阶级思想浓厚的《资政新篇》,不得不让人对这个太平天国的发展感到眼花缭乱。从中也可以看出,中国土地上的农民运动,在当时历史环境下,或多或少已经与国内外的资产阶级有了碰触。太平天国在定都天京(今南京)之后,一度达到了事业的顶峰。但是随着其阶级局限性的逐步显露,以及严重的内耗,天国由盛转衰的改变几乎是转眼之间。1859年,太平天国已经接近末期,为了重振朝纲,提升士气,天王洪秀全任命刚从香港辗转而来的洪仁玕为“干王”,总理内外朝政。洪仁玕此时恰好结束了在香港长达五年的漂泊之旅,结合所见所闻所学,开展了一些列新政,这其中一个突出的体现就是《资政新篇》的颁布。当我们再次阅读这一万余字原文的时候,一百多年前的文字和隐藏其后的思想瞬间鲜活起来,那带有浓重资本主义思想的设想和规划,让人不得不对这篇文字和他的创造者肃然起敬。而这其中,竟然还有专利的内容!看似偶然的事情,必定存在着必然,一篇成书于19世纪五十年代的反政府政权的施政纲领竟然有中国近代早期的专利思想存在,这个洪仁玕究竟何许人也,他怎么会有这么超越时代的思维呢?

(二)洪仁玕其人 

洪仁玕,字益谦,号吉甫,广东花县人,是洪秀全的族弟,“拜上帝教”的创始人之一。洪仁玕被清政府俘虏并处决时,只有四十二岁,他在中国历史的舞台上的闪现,整体而言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传统与反抗矛盾阶段。作为“拜上帝教”的创始人之一,洪仁玕却是一个实实在在从小接受传统儒教思想熏陶,读圣贤书,习八股文的教书先生,并且早年还多次参加科举考试,希望在体制内谋求一份安稳的职业,无奈“经考五科不售”[1];加入“拜上帝教”后,他跟随洪秀全去除私塾中孔子的牌位,却导致“学童离校,自己也丢了饭碗” [1];1851年,洪秀全组织金田起义,作为族弟的他仅仅因为家庭的阻拦而没能参与。可以看出,这一阶段的洪仁玕还在传统的观念和跟随洪秀全反抗清政府之间犹豫,既参与了“拜上帝教”的创建和活动,又想在体制内谋求好的出路,两种思想让其行为表现的犹豫不决。但是这种犹豫也没有持续多久,由于洪秀全的起义,他的家族受到清政府的通缉,洪仁玕不得不踏上流亡香港之路。第二阶段,香港流亡阶段。从1852年起,洪仁玕流亡香港。这段时间他苦心学习基督教教义,并结交了许多西方传教士,并通过这些传教士接触到了西方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科技等方面的知识。洪仁玕曾说:“到香港洋人馆内教学,学天文、地利、历数、医道,皆尽通晓。洋人知道是老天王之弟,另眼相待。住香港4年,故与各头目多半相识,其国中体制情伪,我亦尽知。”[2]可以说,这个阶段是洪仁玕创作《资政新篇》的重要基础阶段,正是其通过不断的学习,逐渐接受了西方先进的思想和理念,形成了自己未来施政的系统思路,并最终导致了《资政新篇》的产生。第三阶段,天国执政阶段。1859年,洪仁玕几经辗转,终于来到了太平天国的首都天京。当时的太平天国“时值杨韦事变、石达开率兵出走,洪秀全猜忌异姓”[3],对于这个族弟的到来洪秀全自然十分高兴,立刻委以重任,连封三级:“先封为福爵(干天福),继封为义爵加主将,最后封为‘开朝精忠军师顶天扶朝纲干王’,总理全国军政”[4]。此时的洪仁玕达到了其个人政治生涯的顶峰,香港流亡的见闻,自身学习贯通后形成的执政理念,以及太平天国当时四分五裂,亟需推出新的施政纲领来提振士气等等多方面的原因,最终导致了洪仁玕颁布《资政新篇》,来贯彻其执政理念。然而,仅仅五年之后,洪仁玕兵败西南,并被凌迟处死,结束了其短暂的执政。

二、《资政新篇》中专利信息的解读

(一)《资政新篇》涉及专利的内容

《资政新篇》全文一万余字,分为四个部分,分别是“用人察失类”、“风风类”、“法法类”、“刑刑类”,涉及用人、政治、经济、法制、外交、社会习俗、新闻邮政等内容。作为太平天国后期的施政纲领,充满了对资本主义先进思想和技术的向往和学习。作为工业化的一个产物,专利制度,也在此文中多次出现。集中出现在“法法类”中三次,原文分别如下:

“兴车马之利,以利便轻捷为妙。倘有能造如外邦火轮车,一日夜能行七八千里者,准自专其利,限满准他人仿做。若彼愿公于世,亦禀准遵行,免生别弊”。

“兴舟楫之利,以坚固轻便捷巧为妙。或用火用气用力用风,任乎智者自创。首创至巧者,赏以自专其利,限满准他人仿做。若愿公于世,亦禀明发行”。

“兴器皿技艺。有能造精奇利便者,准其自售,他人仿造,罪而罚之。即有法人而生巧者,准前造者收为已有,或招为徒焉。器小者赏五年,大者赏十年,益民多者年数加多,无益之物有责无赏。限满他人仿做”。

(二)相关内容的理解

首先,“法法类”强调的就是为了庶民世道人心的“纲常论记、教养大典”等,应立法予以标准规定[5]。因此,上述文字在洪仁玕的意识中,就已经归为了法律法规类,是应予以立法并执行的。我们可以认为这就是一部内容简陋,涵盖不全,尚在雏形中的《专利法》。

既然是一部“法”,那我们就先来尝试对其专利语言进行一下现代版的语言翻译,上述三段可以翻译为:

鼓励陆地交通运输类的专利,最好是具有方便、轻巧、便捷巧的特点。例如,如果有能制造如西方国家“火轮车”能“一日夜能行七八千里”者,就可以批准其独自享有专利权,等期限满了才可以允许他人模仿制造。如果愿意将技术公诸于世者,也可禀明朝廷批准后(发布命令)遵照执行,以免产生其他问题。

鼓励水上交通运输类的专利,最好是具有坚固、轻巧、便捷的特点。至于是用火、用气还是用风(作动力),全看发明人自己的创造。第一个制造出来且工艺精巧者,就可以批准其独自享有专利权,等期限满了才可以允许他人模仿制造。如果愿意将技术公诸于世者,也需要禀明朝廷批准后方可发布使用。

鼓励器皿类的技艺(发展)。如有能造出外观精美奇特或者功能方便使用者,朝廷可以批准其自行销售,如果有他人仿造,则朝廷将判其有罪并进行惩罚。如果有效仿前人产品而进一步改进者,则该类产品由在先制造者收为己有,或者将仿造者收为徒弟。较小的器皿专利期限定为5年,较大的器皿为10年,对百姓使用越有益的,保护年限可以越久。如果器皿没有任何作用,不但不批准其受保护,还会被责罚。上述被保护的物品,期限到期后,其他人就可以仿做了。

(三)专利角度的分析

从专利类型来看,首先,水陆交通工具如“火轮车”,在当时看来,属于比较高精尖的产品,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新颖性较强,因此可以认为是发明类专利;器皿类既有外观“精奇”者,也有功能“利便”的,可以认为是外观设计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好了,短短二百余字,已经把专利类型作了分类,而且还与目前使用的三类发明相契合。

从“三性”来看,不论是陆上交通工具的“利便轻捷”,还是水上交通工具的“坚固轻便捷巧”,抑或是器皿容器的“精奇利便”,均是指比现有产品或者现有技术有新的突破,要么更便利,要么更坚固,要么更精巧,属于创造性范畴;同时对于“用火用气用力用风”,还表示“任乎智者自创”,而且对于“首创至巧者”才授予“专利权”,这属于典型的新颖性;至于车马、舟楫还有器皿,均是日常使用的东西,肯定是具有实用性。综上可以看出,该《专利法》已经初步涉及了三性问题,某些时候,还将三性作为是否可以“自专其利”的标准。然而,对于“车马”类交通工具而言,只要“能造如外邦火轮车”者,就可以“自专其利”,这就有违专利制度的“现有技术不能授予专利”的原则。

从专利期限来看,文中已经明确指出有期限限制,不管“车马”还是“舟楫”的“专利”技术都有时间限制,在期限内,专利权人是享有独占性的,但是期满后则可以由“他人仿造”。遗憾的是期限并没有明确的时间,到底是多长时间还是要看朝廷的决定。唯一例外的是,对于器皿而言,则“器小者赏五年,大者赏十年”,而且对于民生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保护期限还会增加,所谓“益民多者年数加多”。

从行政审批来看。不论是“兴车马之利”还是“兴舟楫之利”,只要想把技术公诸于众,都必须“禀明遵行”;对于器皿之物,如果没有实际效果,还会被朝廷责罚,“无益之物有责无赏”。文中多次强调了“自专其利”都需要被“准”或者“赏”,体现出了朝廷对于“专利权”授予的绝对权威,具有唯一解释权。

可以看出,虽然原文只有短短二百多字,但是对于专利的类型,判断标准,保护期限,行政审批职能等都有了明确的交待。从当时的历史背景来看,已经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虽然还没有史料证明该规定是否得到实施,但是参考于西方的相关专利制度,在中国土地上第一次有如此详尽的专利制度和专利思想的提出,本身就是一件具有历史意义的事件。

(三)美英当时的情况

英国1623年颁布《垄断法》,1852年成立专利局。

1860年的美国,已经处在内战边缘,在这个还存在奴隶制度的国家,南北方的对立一触即发。但是美国1860年当年公布的专利有4613件,1859年也有4542件,一个工业大国的雏形已然显现。

香港于1842年开始陆续被割让给英国,1842年香港岛,1856至1858年,经过第二次鸦片战争,于1860年九龙半岛割让给英国。洪仁玕在香港的5年正是在这两次割让之间,香港作为英国殖民地,刚刚出现在历史舞台,工业革命的旋风也通过这个小岛吹入了中国古老的大地。

三、《资政新篇》中专利思想的意义

《资政新篇》作为中国近代一步具有资产阶级性质的施政纲领,具有很多空前的意义,在这里,仅就其在中国专利历史上的意义和影响进行阐述。

一是专利思想在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次闪现,是专利制度在这块土地上的第一次实践和预演。尽管《资政新篇》的颁布只有短短几年的时间,但是这毕竟是第一次在中国的土地上,使用中文,集中、系统的提出了专利的相关要素,并计划作为一方政权的法律法规推进实行。尽管与当时中国的工业化水平完全不匹配。

二是在中国近代历史上首次在政权纲领中系统提出了专利的概念。这是作为资本主义工业革命产物的专利思想与中国的第一次正式邂逅,客观上一定程度推动了中国资产阶级的发展,在中国工业尚未发展之时,首先树立了专利的萌芽思维,第一次让国人意识到有器物可以“自专其利”,可以为自己带来利益,并且可以获得“政府”的保护。

三是一定程度上证明专利思想可以被中国所接受。尽管太平天国是当时反政府的政权,但其仍然是中国土生土长一股力量,专利理念可以写入其政治纲领,说明能够融入中国几千年的封建制度,被接受和认可。如果说由此播下了中国专利思想的萌芽的话,那么在若干年后的清政府、满洲国、再之后的民国政府,专利制度的若隐若现则可视为种子的萌发和成长。改革开放后,中国专利制度的诞生,说明专利的理念终中国开花结果。

四是专利思想体现了当时的历史环境。从现代眼光看,《资政新篇》所提出的有关专利的思想,仅涉及相关专利因素且互相孤立,远远没有达到体系化和可操作性,仅有概念性的作用。所涉及的“车马”、“舟楫”、“器皿”等偏重于手工业,与工业化大生产的需求有区别。考虑到洪仁玕在香港的生活经历,以及香港刚刚割让给英国,接受了西方近代工业文明的影响,洪在撰写其纲领时很有可能参考了在香港期间所接触的内容,比如那时香港刚刚建成第一条火车道,比如香港作为港口,每天都可见的船只,以及中国手工业者的产品。因此其所举例子也集中于此类范畴。


1.太平天国历史博物馆编.天平天国文书汇编[Z].北京:中华书局,1979.

2.冯桂芬.校 庐抗议·自序[M].河南:中州古籍出版社,1998.

3. 李毓麟,太平天国对待西方文化的原则性——从洋老师、西洋番弟到与番人并雄,广西社会科学, 2007年第5期,总第143期

4. 李毓麟,太平天国对待西方文化的原则性——从洋老师、西洋番弟到与番人并雄,广西社会科学, 2007年第5期,总第143期

5.吴翔 王美芳,近代中国第一个新闻体制构想——关于洪仁玕《资政新篇》中报业思想的重新评价,江西社会科学,2010年第6期。

6. 本文第一段摘抄自:《专利疯,创新狂》,作者王晋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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