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9-12
来源:
张晋超
【导读】PCT是大家熟知的一项国际合作条约,申请人只要根据该条约向受理局提交一件PCT申请就相当于在指定的PCT成员国中也提交了该专利申请,即可要求对其发明创造进行保护。那PPH又是什么,二者有什么关系?小编在此整理了一些关于PPH的信息供大家参考,拿走不谢。
PPH,又一项合作协定
专利审查高速路(Patent Prosecution Highway,PPH)是一国专利审查机构与其他国家专利审查机构签署的双边或多边协定,最早由日本提出并实施。
具体来说,当申请人向首次申请受理局(Office of First Filling,OFF)提交的专利申请中包含至少一项或多项可授权的权利要求时,根据国家间签订的PPH协议,申请人就相应申请可以向后续申请受理局(Office of SecondFilling,OSF)提出加快审查请求。
OFF确权的肯定意见及检索结果可以供OSF参考,从而减少重复工作,加快专利审查速度。
需要明确的是,PPH并非要求各国在实体问题上相互承认审查结果,而仅仅是一种便利申请人的加快审查制度。各国仍旧要对具体的专利申请按照本国的专利法进行实质审查或其他审查,最后作出授权或驳回决定。
PPH请求的两种类型
PPH分为常规PPH和PCT-PPH,前者以国家或地区专利审查机构的可授权意见为依据向OSF提出PPH请求,后者根据PCT国际阶段的审查结果(国际检索单位的书面意见、国际初步审查单位的书面意见、国际初步审查报告)向国家阶段的专利审查机构提出PPH请求。
常规PPH根据申请人走哪个途径获得国外专利又分为巴黎公约路径和PCT路径。
PPH三大优点
审批加快,申请优先处理。
节省费用,答复通知书的次数减少;与中国签订PPH协议的国家和地区除韩国知识产权局需要支付PPH请求费外,其他国家和地区的PPH请求是免费的。
授权率高,提高审查结果的可预见性。
提出PPH请求的四个条件
共识-这是一个大前提,只有两国之间搭建了这一通道,申请人才能提出PPH请求,启动加快审查程序。
肯定意见-在OFF至少有一个对应申请,其具有一项或者多项被OFF认定为具有可专利性或可授权的权利要求。
充分对应-向OSF提出的申请中所有权利要求必须与OFF认定为具有可专利性或可授权的权利要求充分对应,保护范围完全相同或缩小。
时机-各国不尽相同,日本、德国、俄罗斯、英国等要求申请人在专利审查机构尚未对申请进行审查时提出,我国规定申请人需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之后,进入实质审查阶段之后或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同时提出PPH请求,也可以在尚未进行审查时提出。
目前,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已与日本、美国、韩国等20个国家和地区的专利审查机构开展了PPH试点,为国内企业进行海外专利布局提供了捷径。
参考内容: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高速路PPH专栏